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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快报
时间: 2023-12-22 17:47:57 |   作者: 五金加工设备

  江苏一台资企业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便当,在事务来往中15次收受回扣11万余元,近来被无锡市锡山区法院一审以“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没收产业人民币一万元,纳贿所得赃物予以没收。据悉,该案系刑法罪名最新修订后,江苏首例以此罪名对外企工作人员科罪量刑的案子。

  32岁的方三林,案发前系台湾独资无锡某电子公司工程部治具课课长,担任治具的规划和外包模具开发事务。

  2006年7月,姑苏一模具有限公司为开展事务,找到方三林要求供给方便,清晰给予10%的回扣。方三林知道该公司产品质量不怎么样,开端没有同意,后来又被对方约请到饭馆或到其家中屡次商谈,确认以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五给予回扣。首笔42万元订单事务完成后,该公司按约好立刻实现了百分之五的回扣。

  方三林收受优点后,按约好选用向事务单位泄漏内部信息,供给技能协助,尤其是其他事务竞赛单位的报价等状况,协助该公司接受并开展在本单位的事务订单。而姑苏某模具有限公司也没食言,给付回扣时不只悉数支付现金,并且都是在公司以外的当地。

  本年3月7日,台资公司接到告发,反映方三林在职务工作中有收受事务单位回扣的嫌疑,在把握有关的材料后找其说话,方三林无法狡赖只得供认,经单位担任人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。

  警方立案查明,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2月,方三林使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当,协助姑苏某模具有限公司接受并开展在本单位的事务订单,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回扣15次,累计11.23万元。案破后,方三林家族退出悉数赃物。

  检察院经审查以为,依据2008年11月20日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则,方三林身为台资企业工作人员,明显归于“公司、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”,便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对方三林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。

  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方三林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在经济来往中,违背国家规则,收受回扣,数额巨大,归个人一切,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,故作出上述判定。顾烨(新华社发)